湖泊是我國重要的旅游資源,湖泊旅游是利用湖泊作為旅游資源開展旅游活動,包括湖島觀光、湖濱觀光、漁業觀光、湖濱休閑度假、水上運動和娛樂活動。因為有景區環境和文化底蘊的湖泊總量不多,而且有些湖泊是重要的水源地,很難發展湖泊旅游。那么,湖泊旅游的開發模式有哪些?常見的有四種類型!
1.觀光旅游。
旅游開發模式是湖泊旅游的基礎模式,直接影響湖泊旅游的外圍層。這些湖泊大多位于遠離城市的地區,因為這里風景優美,自然景觀奇特,或者歷史文化背景深厚。出于保護水體或周圍環境生態敏感性的考慮,此類資源不適合開發直接侵入水體等參與式項目。
2.休閑旅游。
休閑發展模式直接作用于湖泊的核心層和外圍層。一般處于立體發展階段,從水底到空水,實現湖泊資源全方位發展。本級湖泊自凈能力強,不易被污染,水面寬闊,深度適宜,環境優美,可開展各種水上運動、陸上運動及其他娛樂活動(如特色餐飲、購物、酒莊等)。
3.度假旅游。
旅游開發模式適用于湖泊的所有圈子。在核心層和周邊層全面保護、適度開發的基礎上,重點開發擴展層(濱水層,即能看到水體的岸區)。一般處于深度開發階段,會涉及湖泊旅游地產等項目(如酒店、度假別墅或養老院等。
4.綜合旅游。
綜合旅游開發模式和度假開發模式一樣,作用于湖泊的所有圈層,在核心層和周邊層深度利用的基礎上,逐步開發擴散層。總體處于深度綜合發展階段。旅游項目以“吃、住、行、游、購、娛”五大要素為核心,產品集觀光、休閑、度假、療養、運動、探險等功能于一體,能滿足游客多方面的需求。
結語:
目前中國湖泊旅游還處于發展的初級階段。湖泊型景區的旅游產品大多以自然觀光和水上娛樂為主,結構單一粗放。湖泊旅游資源與環境的經濟社會效益轉化率低,產品的市場競爭力不強,還有很大的提升空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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