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大力發展全球旅游的時候,鄉村旅游是重要的發力點。以社區參與為導向,提高農民參與旅游的積極性,是提升旅游質量的現實需要。社區參與是社會進步的標準,能夠更好地維護社會群眾的根本利益,更好地體現和諧社會發展的精神。下面我們就來探討社區參與旅游的重要性。
一、維護社會群眾的根本利益。
在很多鄉村旅游規定中,都會有一個問題:居民拆遷。傳統做法是通過行政審批的方式,對項目低的居民進行強制拆遷安置,這是開發商、政府甚至規劃師都愿意接受和使用的方式。然而,被拆遷人作為弱勢群體,其社會利益在整個社會發展過程中一直被忽視,這顯然與和諧社會的發展精神不符。
鄉村旅游絕不應僅是為了商業而旅游,更應是為了群眾而旅游。要搞鄉村旅游開發,不能拋開當地村民,任意而為。有些地方還邀請開發商把當地的旅游資源或設施承包出去,由開發商免費開發,確實省了不少力氣,取得了不錯的效益。很多村民開辦農家樂,在景區兼職,也獲得了一定的收益。但事實上,外部資本雄厚的旅游企業無形中擠壓了當地村民的旅游參與度,剝奪了他們的旅游收益。
有專家指出,外部開發商的引入使得當地村民的旅游參與大多停留在高勞動力、低技術、低收入和低水平的參與層面,如服務員、保安和清潔工等。而且,外來旅游投資越多,旅游漏損越高,當地村民能獲得的旅游收入越少,存在農村可能變成“旅游飛地”的風險。
慎重選擇鄉村旅游發展模式,在吸引外資參與鄉村發展時,多考慮當地村民的利益,激發村民參與旅游的積極性,提高村民參與旅游的程度和效果,讓廣大人民群眾全面參與旅游發展,讓普通百姓共同建設和分享旅游發展成果,實現穩定就業、持續增收和生活改善,這是促進鄉村旅游持續健康發展的要求。
二、社區參與是社會進步的標準。
什么是社區參與旅游?在旅游方面,是指某一旅游區域或社區的居民自愿參與旅游活動,每個人都有機會展示和貢獻自己的才能和力量,表達自己的意見和建議,影響旅游社區的決策。它是一種公眾參與,意味著居民共享旅游社區的責任和成果。
對比不同地區的旅游發展,我們可以發現,對于旅游發展較好的地區來說,除了資源、市場、區域經濟等外部因素外,更重要的是能夠得到當地人的支持。開發商和政府需要更好地將當地原住民融入到旅游開發中,既節省了原住居民安置拆遷的社會成本,又保留了當地的民俗風情,同時為原住民提供了就業機會,也從旅游開發中受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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