將文化和旅游的資源優勢轉化為發展優勢、滿足市民和游客對美好生活的新期待,推動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、相互促進,激發新動能、形成新優勢、實現新發展。那么,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發展如何做?五個方面很關鍵!
1、建立文旅融合的環境機制
(1)深化文旅體制改革。加強管理體制改革和工作機制創新,形成科學合理的管理體制、多元化的投入機制和市場化的運作機制,強化組織領導,構筑文旅融合平臺,建立文旅融合發展的長效協調機制和綜合治理機制,激發文旅融合活力;
(2)加強文旅融合頂層設計。科學制定文旅融合發展的政策和制度框架,修訂完善《關于促進文化與旅游結合發展的指導意見》,建立文旅融合發展的指標體系、標準體系、統計體系和評價體系;
(3)大力發展全域旅游。運用全域性整合思維、創新性目的地思維、融合性系統思維、優質化品質思維和參與性共享思維,推動管理體制協調化、資源整合系統化、公共服務便利化、產品供給品質化、產業發展融合化、旅游治理規范化、旅游參與社會化、旅游效益綜合化,譜寫文旅融合新篇章。
2、打造文旅融合的品牌產品
(1)打造文化旅游產品。依托豐厚的歷史文化資源,深入挖掘文化內涵,積極弘揚先進文化,實施文化旅游重點項目帶動戰略。
按照“依托文化發展旅游,依托旅游創造品牌,依托品牌壯大產業,依托產業反哺文化”的思路,推動文化資源宜游化開發,以文旅融合項目為載體,激活優秀傳統文化資源,講好文旅故事,制造意外驚喜,豐富游客體驗。
重點建設一批文化旅游景區,保護開發一批文化旅游名城名鎮名村,推出文化旅游精品線路,打造文化旅游品牌,形成特色鮮明、類型多樣、可滿足不同群體需求的文化旅游產品體系。
(2)豐富文化旅游活動。以舉辦重大節會活動為依托,將文化和旅游充分融合,打造文化旅游節慶會展活動品牌,帶動文化旅游產業發展。
鼓勵具備條件的重點旅游城市和重點旅游區或度假區,著力挖掘特色資源,積極運用現代科技,引進或自行開發具有民族特色或地域特色的大型旅游演藝項目,打造高水平的旅游演藝品牌。
探索建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開發和旅游產業融合發展模式,將旅游活動與民俗文化展演展示相結合,通過文化旅游活動帶動非物質文化傳承和產業化發展。
(3)拓展文旅融合空間。支持文化旅游資源集中和產業聚集的地區,加快建設配套齊全、功能完善、特色鮮明的文旅融合核心區或文旅產業聚集區,集中打造一批文化創意產業園區和文化場館,引導文旅企業、文旅項目和特色產業向園區集聚,推動文化旅游產業空間聚集和融合發展。
創新開發一批文旅特色小鎮和文旅綜合體。充實主題公園、國家和省級旅游度假區的文化內涵,豐富文化娛樂活動,提升文化旅游雙重功能,增強其感染力和吸引力。加大文化創意產品和文化旅游商品開發力度,建設具有地域特色的文化旅游商品體系。
(4)豐富文旅融合載體。需在尊重歷史、尊重文化、尊重個性的基礎上,豐富文旅融合載體形式,創新文化旅游表達方式。
因地制宜地采用震撼唯美的景觀化塑造、博物陳列的館藏式展示、精彩生動的表演式展現、情景互動的活動式體驗、科技支撐的智能化再現、主題文化的集聚式打造、文化延伸的商品式開發和文旅融合的產業化拓展等多種方式。表達與適度活化文化,讓文化變得輕松和可以解讀,推動文化回歸和文旅融合,增強文化旅游魅力,促進優秀文化傳承、本土特色塑造和文旅產業發展。
3、構建文旅融合的產業體系
(1)壯大文旅市場主體。文化企業和旅游企業要加強溝通交流和彼此認同,務實推進項目投資和市場經營等領域的具體合作。
推動文化旅游企業以資本為紐帶跨地域、跨所有制整合資源,實現優勢互補、市場共享、強強聯合,培育一批覆蓋旅游投資、旅游經營、文化創意、文化娛樂、影視制作等領域的綜合性文旅企業集團。
積極引導國有大型文化企業經營開發文化旅游產業,支持大型旅游企業開發文化旅游服務和產品,培育文化旅游一體化發展、具有較強競爭力的大型文旅企業集團。
積極提升中小文旅企業,扶持文旅“專業企業”。著力培育一批文化旅游品牌企業,引導文化旅游企業豐富文化內涵,提升品牌價值,增強核心競爭力。
(2)推動文旅產業融合。以“文化+”“旅游+”和“+旅游”“+文化”助推產業融合和轉型升級,進一步提高文化、旅游與相關產業的融合度,從而衍生新業態,拓寬產業面,拉長產業鏈,構建現代文旅產業體系,謀求多元化發展。
要在大力促進“文化+旅游”產業融合發展的同時,加強旅游供給側結構性改革,推進旅游結構調整和要素配置優化,推動產業向價值鏈的高端發展,推動文化與旅游核心層、外圍層、相關層和上中下游產業鏈有機結合,推動文旅產業與一、二、三產業融合,形成整體發展的競爭優勢。
(3)創新文旅融合業態。同時要充分利用我國地理空間廣闊、文化豐富多彩的優勢,增加彈性供給,開發多樣化的冰雪旅游、避暑旅游、夜間旅游、研學旅游、民俗文化旅游等新產品。
積極發展自駕車房車營地與落地自駕旅游、郵輪游艇旅游、低空飛行旅游、文化創意與旅游演藝、體育與康養旅游、研學旅行、“文旅+互聯網”等新業態。
4、提升文旅融合的質量效益
(1)要推動文化與旅游公共服務融合。將旅游公共服務設施納入文化公共服務設施統籌考慮,積極推動公共文化服務旅游化,并在構建便捷暢達的交通網絡,完善旅游公共服務體系的過程中,推動文化元素融入基礎設施與旅游公共服務各個環節(如標識標牌、旅游廁所等),提升其文化品位及其人文關懷的“溫度”。
(2)推進文旅標準化和技術融合。加強和改進文化和旅游標準化工作,積極制訂和推廣文化旅游標準和技術規范,進一步拓寬文化旅游標準覆蓋領域,完善標準實施機制,提高標準實施效果,通過標準化方式規范、引領和促進文化和旅游的技術融合和科學發展;加強旅游信息化和文化消費大數據平臺建設,提升智慧旅游和智慧文化發展水平;應用AR、VR、MR和人工智能等現代科技豐富游客體驗,提高文旅產品尖叫度,為文旅融合創新供技術支撐。
(3)實施文旅品牌引領戰略。構建由目的地品牌、產品品牌、企業品牌、管理與服務品牌構成的文旅品牌體系,支持通過文旅融合共同打造品牌,引導文化旅游品牌化經營。
(4)規范管理提高文旅融合質量。加強對文化旅游資源的傳承保護和合理利用,規范開發行為,加強文旅市場綜合監管,規范文化旅游市場經營秩序,營造文明誠信文旅環境,確保文化旅游市場健康有序穩定發展,不斷提高文旅環境、文旅設施、文旅產品、文旅服務、文旅管理和產業運營質量,提高游客滿意度,推動文旅高質量融合發展。
(5)發揮文旅融合示范作用。認定一批規劃策劃(設計)完善、文化特色鮮明、互動體驗性強、綜合帶動力大、市場前景良好、消費者評價高的文旅融合示范項目,及時總結文旅融合成功的經驗與模式并予以重點扶持和示范推廣。
5、完善文旅融合的保障體系
(1)抓文旅規劃融合。要深刻把握文化和旅游方針政策,結合文旅融合的時代特征和新的要求,科學制定文旅融合發展規劃,凸顯地域資源和文化特色,明確文旅融合發展的指導方針、戰略目標、發展重點和保障措施,推動文旅規劃統籌、文旅融合規劃創新和“多規融合”,做好規劃實施工作,為文化與旅游融合發展提供科學指導和規劃依據。
(2)抓文旅市場融合。加強旅游、文化供需渠道和信息平臺的有機對接,促進文旅客源對接互動。進一步整合文化和旅游部門的宣傳資源,形成文化旅游營銷的合力,構建立體化、全方位的文化旅游宣傳促銷體系。
加強對外文化交流融合,建立文化旅游信息共享機制和合作交流機制,推動文化旅游推廣與國際貿易及對外文化工作相結合,形成全方位、多層次、多領域的對外文化旅游交流新格局。
把握文旅市場需求和消費趨勢,借助大數據分析加強市場調研,開發適銷對路的文化旅游產品,拓寬文旅消費領域,培育新的文旅消費熱點,創新文旅營銷方式,充分運用現代新媒體、新技術和新手段,提高文旅營銷的精準度,促銷文旅消費升級。
(3)抓文旅政策配套。加強對文化和旅游發展的政策支持,制定、修訂、頒布和推行實施文化旅游產業融合發展的相關優惠政策與法規。
大力扶持文化旅游融合發展重點項目,加大基礎設施配套建設、項目用地、用海指標及信貸、融資、稅費等方面的支持力度,建立文化與旅游融合發展的專項基金,強化金融對文旅產業的支持,創新文化旅游重點項目投融資機制。
(4)抓文旅人才培養。堅持人才戰略優先布局、人才資源優先開發、人才機制優先建立,加大文旅人才引進和培養力度,不斷擴大文旅人才總量、提高質量、盤活存量,努力培養和儲備一支高素質、專業化的復合型文化旅游人才隊伍,為有效推動文旅融合,走向更有詩意的遠方提供核心支撐和可靠保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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